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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线上实验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17:58 作者: 审核: 校对:信息学院学科办 来源: 浏览次数:

信息〔202013

各系(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计算机中心、各办公室:

根据信息〔2020〕9号“关于印发《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线上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对于课程中所要求的实验(含上机),如果不需要用到学校实验设备,可以按教学进程进行布置,学生在家里完成,教师加强对实验(上机)的指导工作。实验(含上机题)原则上以学校的在线学习中心作业的方式布置,学生提交相应的实验报告或程序代码。如果由于学生在家缺乏实验(上机)条件,可待学生返校后完成,具体方案另定。现就课程实验教学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凡是软件类实验以及可以用仿真代替的部分硬件类实验,即可以在计算机上完成的实验项目,可按教学进度安排实验课,按照教务处要求,每周每个教学班实验教学学时安排不超过4学时;

2、课程实验的实验项目需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执行,如果由于条件变化确需变更实验项目的,请老师们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以备后续教务处检查需要。

3、任课教师在每次实验课执行周次的上一周(周三---周五)时间段填写下一周的实验安排在线文档(https://docs.qq.com/form/fill/DQVVQZERUVnFoUVdX#/fill)报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张颖老师,实验学时数按计划学时执行。目前已经执行的第一、二周的实验(上机)以后补填。

4、任课教师在实验课按排好之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学生的上机实验进行指导和答疑,所有实验项目须在在线学习中心或CG平台以作业的方式发布,学生在在线学习中心或CG平台提交实验成果或实验报告。

5、信息技术实验中心和教学办负责对实验上课情况进行督查,无正当理由 未按规定时间上课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实验课排好之后确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指导学生实验的,须按规定向实验教学中心申报。

7、课程设计、实训、以及由于条件不满足(如软件环境、设备)而必须在实验室完成的课程实验,暂缓执行。

8、后续如果教务处有新的规定按教务处的规定执行。

重庆交通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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