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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7:41 作者: 审核: 校对: 来源: 浏览次数:

 

为确保信息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交大[2021]16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和处理等。

工作小组组长:胡浩 杨建喜

副组长:赖星霖  李益才  蓝章礼

  员:许登元  王家伟  陈禾  毕波  李世辉

秘书:刘军

(二)学院纪委对推免实施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二、推荐条件

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学院所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四个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

2.满足学校“实施办法”第十条中相关规定。

3.在校期间未受学院和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奖励加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85分,奖励加分满分15分。

2.学业成绩为前三年各专业2018版培养方案计划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菁英班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8版培养方案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0.85

3.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学院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参照学校奖励加分建议标准设置学院奖励加分细则(见附件1)。

由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科竞赛获奖、学术成果、专利授权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凡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荐程序

1.推免生名额分配。根据学院从学校获得当年推免生分配名额,推免生名额按照所在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并舍去小数部分。如有剩余名额,按所有申请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由上级部门所分配的带有专业指向性的推免名额,在所指向性专业学生中进行推荐。

2.学生应认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认推免报名条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申请、相关材料(申请表、专家推荐信2份)及承诺书,承诺书中学生须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推免资格。

3.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排序后,按各专业分配的推免生限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剩余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4.学院公示无异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教务处。

5.推免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五、时间要求

工作进程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2022961700前受理学生申请。

六、其它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学校“实施办法”执行。学院纪委对推免实施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350378323(刘老师),邮箱:liuj72@qq.com

 

 

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标准

附件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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