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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5日 07:53 作者: 审核: 校对: 来源: 浏览次数:

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统称毕业设计)是本科教学中非常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修完专业理论课之后、走上工作岗位之前,系统地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综合能力所必不可少的途径。为了加强毕业设计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质量,使毕业设计工作规范、有序,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相关组织和管理工作,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过程管理。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院长

成员:书记、副书记、院长助理、各系主任

秘书:学务秘书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分别负责审核各专业毕业设计选题是否满足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审议、解决毕业设计中出现的问题,毕业设计质量抽检,组织毕业设计答辩,核定毕业设计成绩,对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进行评议等。

各工作组设立组长1人,成员(含组长)共5人(含至少一名企业专家),秘书1人,组长原则上由系主任担任,人员由各系骨干成员构成。

二、工作原则

(一)促进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原则。毕业设计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促进学生毕业设计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是保证学生毕业要求达成顺利毕业的关键。

(二)一人一题原则。在能对毕业设计课程目标形成支撑的情况下尽量一人一题进行选题;需要多人共同完成的选题,应明确每人承担的子题目,保证学生有需要独立完成的相关内容,工作量饱满。

(三)选题评审原则。毕业设计选题必须经过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组评审确定。

(四)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原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在上一年度,经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确认,不能有效履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职责的可减少指导学生数或取消指导资格。

(五)质量保证原则。毕业设计工作应加强过程控制、监控和督导,确保毕业设计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检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确定等各环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毕业设计工作阶段安排

四年制本科毕业设计在第七学期布置,第八学期实施。

(一)第七学期主要工作内容

1、确定毕业设计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资格。由各专业提出具备校内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名单由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信息学院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初级职称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

2、各专业毕业设计指导和答辩需有企业专家参与,各专业确定企业专家参与毕业设计指导的名单,并为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报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3、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以项目设计为主,理论研究为辅,其中设计类选题应占总选题的80%及以上。毕业设计选题应与企业行业实际应用相结合,基于行业应用的毕业设计选题不少于30%。

4、具有毕业设计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所指导毕业生的专业确定选题;企业专家进行毕业设计指导,则由所配备的校内指导教师联系企业专家确定选题。校内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选题审查表,提交教师所有系。

5、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组(毕业答辩时为专业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设计所有选题进行评审,拟定毕业设计选题及指导教师人选,由指导教师在学校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进行选题申报。

6、各专业组织并指导学生选题,每位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8人,其中第一次指导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得超过4人。

7、各专业组织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在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时,须明确毕业设计的课程目标及相应的评分标准,并由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下发毕业设计任务书。

8、以上所有工作须在第七学期第16周前完成。

(二)第八学期主要工作内容

1、从第1周开始,学生进入毕业设计阶段,指导教师须每周指导学生不少于2次,集中指导不少于1次。

2、第4周各专业组织毕业设计开题,每个毕业设计开题小组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开题完成后学生须在3天内将指导教师确认的开题报告及开题纪要上传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3、第8-9周,各专业组织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学院教学办。

4、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毕业设计及论文撰写,教学管理办公室在毕业设计答辩前一周组织论文检测,并按学校规定上报检测结果。

5、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及交叉请阅前,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里的评分标准制定详细的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及答辩评分表,将评分标准落实到课程教学目标。

6、各专业在答辩前一周内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交叉评阅教师严格按评分表进行评分,评阅教师须将评阅结果最迟于在答辩前一天上传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7、由学院教学办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核,不满足答辩资格学生不得安排答辩。

8、各专业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传毕业设计答辩成绩和答辩评分表。

9、毕业设计答辩结束一周以内,由指导教师把关,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上传毕业设计最终文档,包括相关材料及毕业论文。纸质材料按要求归档并提交到教学办。

四、答辩安排

1、毕业答辩由各系毕业设计工作组组织,分多个答辩小组具体实施。

2、答辩小组一般由4-6名教师组成(含一个企业工程师),设组长1名,负责答辩小组的工作。

3、答辩小组设秘书、联络员各1人,负责答辩记录及资料的整理。

4、学生答辩时间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其中学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答辩成绩的确定。由每位答辩教师根据答辩情况按评分标准(评分表)独立记名打分,评分表有多项的,须按分项打分,再按规定的比例计算每位教师的答辩评分;学生最终的答辩成绩须按分项取答辩教师评分的平均分后再按比例计算出答辩成绩。

五、过程督导与管理

1、指导教师为毕业设计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生毕业设计的指导、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每一阶段任务完成质量。

2、学院教学督导组,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学生毕业设计各个环节毕业设计完成质量。

六、其它相关事宜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其它相关事宜按学校“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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